原标题: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要求,切实推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抢抓花湖机场和武汉新城两大省级发展机遇,补工业“小”“弱”“散”短板,在“通”“特”“精”上下功夫,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加快我市“两区一枢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工业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形成工业规模倍增、结构优化、提质增效的良好发展态势。
——产业规模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25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600家,专精特新企业达15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达80家,百亿级企业达5家,50亿级企业达5家,10亿级企业达20家,解决工业规模“小”的问题。
——科创能力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达50%以上,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超2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70%以上,解决产品竞争力“弱”的问题。
——产业基础有效提升。传统产业全面转型升级、新兴产业集聚壮大、未来产业加快布局、数字经济渐成规模,力争省级产业集群达6个以上,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着力打造国家级产业集群,解决产业布局“散”的问题。
——数字赋能全面提升。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70%,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超过80%,质量控制标准化管理覆盖率达到80%。加快推动工业园区信息化管理。建设中部领先的工业互联网二级节点,打造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5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30家,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突破150家。
——绿色发展持续提升。加大工业领域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等先进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力度,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能源利用普及率不断提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
二、主要措施
(一)扩大规上企业数量,不断做大工业底盘。
1.完善工业经济空间布局。发挥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工业增长极、鄂城区工业经济“压舱石”、华容区数字经济“变量区”作用。葛店经开区推进光电子信息和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大健康产业园、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全域重点发展光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激光高端装备等产业。临空经济区构建花湖机场生态圈,推进智能制造和航空物流产业园、医疗健康产业园、光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产业园区建设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重点发展飞机改装维修及零部件制造(MRO)、基因疫苗生物制药、集成电路、光通信、金刚石工具等产业。鄂城区构建鄂钢生态圈,推进花湖经开区建设12平方公里以上的产业园区,重点发展低碳冶金、智能装备制造、绿色建材、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华容区构建建材生态圈,推进光谷东数字经济产业园、三江港现代物流产业园建设,产业园区建设面积5平方公里以上,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绿色船舶、农副产品加工、新型建材、纺织服装等产业。梁子湖区探索“飞地经济”模式,与其他区共建产业园区,建设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重点发展医疗器械、高端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招商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以下工作均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具体落实,不再列出)
2.培育优质企业。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快工业企业“小进规”“新进规”,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对进规工业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给予奖补。加大对产值过10亿元的工业企业扶持力度,培育一批产业链的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5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央企、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及功能性、区域性总部,引进行业细分领域头部企业10家以上,利用“一企一策”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速成长。(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招商中心)
3.壮大产业集群。加快建设武汉都市圈产业集群互补链通示范区,深化与武汉、黄石、黄冈等地产业协作,形成龙头企业引领、骨干企业支撑、中小企业协作的集聚发展格局,打造特色产业集群。鼓励“链主”企业领办产业园区,引领基础工艺就近配套和产业集聚成链。推动新型显示、金刚石工具、重型机械制造、工程塑胶管材、生物医药等省级重点产业集群提档升级,推进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化发展。对入选省级以上产业集群的所在区(含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二)推动企业科技创新,不断增强发展后劲。
1.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倍增工程,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三年内给予奖励,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购买研发服务。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三年内建设费用累计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500万元支持。支持总部企业将研发中心转移至鄂州,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享受新设立科创中心、研发中心支持政策。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重大项目攻关,对完成省级“揭榜挂帅”的项目,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2.加大创新平台建设力度。实施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行动,对新获批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给予配套支持。鼓励行业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性研究所、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对具备市场价值且经论证备案的研发机构,以股权投资基金等形式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昌达集团)
3.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建立健全政产学研金服用“北斗七星式”转化应用体系和“链式”转化应用体系,提升创新成果转化力。支持企业吸纳转化高校院所重大技术成果。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应用专项,积极加强与院士专家团队对接,重点吸引支持院士专家团队项目和获得国家科技奖的项目在鄂州进行成果转化、示范应用和产业化。探索新型研发机构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华中科技大学鄂州工业技术研究院、鄂州(武汉)离岸创新中心提能增效。到2025年,牵头或参与实施省级以上科技项目60个、市级科技项目150个,鄂州(武汉)离岸创新中心实施转化科创项目3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4.提升创新策源能力。推进光谷科创大走廊鄂州功能区建设,支持葛店经开区、红莲湖旅游度假区、梧桐湖园区建设东湖科学城副中心,做实做强鄂城滨江科技新区、临空经济区产业园等创新节点。加快鄂州(武汉)离岸创新中心建设,引进20个以上研发团队。争取光谷实验室、珞珈实验室等在我市布局分支机构,与我市科研机构建立科技创新联盟,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昌达集团)
(三)推进重点行业转型,不断加快产品迭代升级。
1.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启动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加快冶金、建材、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高端化、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改造,推动冶金行业加速转向高端化、建材行业加速转向装配式及绿色节能化、装备制造行业加速转向高端化、农副产品加工行业加速转向信息化。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实施技改扩规。落实重点领域技术改造贷款贴息相关政策。到2025年,工业技改总投资不低于300亿元,工业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逐步提高,重点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2.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光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发展,构建“157”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全国重要的三元正极材料生产基地,融入全省突破性发展五大优势产业。布局未来产业,推进人工智能、量子信息、6G、北斗、精准医疗等前沿领域重大项目落户鄂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招商中心)
3.完善产业链“链长制”。重点发展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含医疗器械)、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含低碳冶金、绿色建材)、现代农业等产业链,各产业链要培育和引进若干个专精特新企业。优化重点产业“链长制”,健全重大项目推进、重要问题解决、重点事项督办、重点产业链考核评价机制。(责任单位:重点产业链成员单位)
4.推进商业模式创新。鼓励工业企业线上线下多元业态发展,联合互联网平台企业,深化生产、流通、销售、服务全渠道布局。对通过电商直播销售自产工业品达到500万元/年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主播带货佣金的15%对该企业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引导制造业企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拓展工业设计服务、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等。支持工业企业、行业协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依托花湖机场国际航空货运枢纽,举办高规格高水平贸易展览展会、产销对接会,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扩大订单,对接国际市场,提升产业外向度。(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四)推动工业数字赋能,不断提高精细管理水平。
1.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设立数字化转型奖补资金,推进钢铁、建材、能源、采矿等行业生产过程数字化监控及管理,推动光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支持食品、药品等行业建设产品信息追溯系统,形成一批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鄂州分局)
2.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行动。持续开展工业数字化诊断服务,支持企业装备联网、关键工序数控化、业务系统上云,加大工业软件投入、试点示范项目的奖补力度。推广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贯标。(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建设工业互联网应用平台。支持龙头企业建设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设备联网、生产管控、能源管理、供应链对接等数字化公共服务。鼓励工业园区整合各类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实现园区空间布局、企业生产监测、能耗实时监控、环境生态监控、产业链招商等信息化管理。培育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打造5—10个数字化应用场景,二级节点标识注册量突破6亿,提升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鄂州)产业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五)促进工业低碳发展,不断夯实绿色之路。
1.坚持绿色示范引领。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引导企业开发节能、环保、高可靠性、长寿命和易回收的绿色产品。建设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绿色工厂。打造布局集聚化、结构绿色化、链接生态化的绿色工业园区。培育绿色供应链建设管理企业。对获得省级以上的绿色示范项目给予资金奖补。对绿色示范企业,各级金融机构比照专精特新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到2025年,力争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3家、绿色设计产品5个,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建设取得积极成效。(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鄂州市分行)
2.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按照高耗能行业碳达峰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政策,严禁违规新增产能。强化重点用能企业管理,严格节能监察执法。积极推广光伏储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节能诊断服务、清洁生产审核、节水型企业创建,推动企业实施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到2025年,力争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2%,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18%。(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坚持效益价值取向,不断提升企业质效。
1.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积极引导企业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进经营管理、加强产权保护,推动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企业健全财务管理体系,规范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成本核算、利润分配等制度,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开展常态化企业管理诊断和评价,帮助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2.强化产品品牌建设。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引导企业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质量体系贯标全覆盖。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打造一批湖北精品、驰名商标,提升“鄂州制造”影响力。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60万元,对获得湖北精品认定的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先进团体标准制(修)订,并给予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3.扶持企业上市发展。积极引进上市或拟上市企业。实施企业上市培育工程,支持“金种子”“银种子”企业上市,单户企业分阶段奖励额度提高到500万元。到2025年,力争实现3—5家企业在北交所、深交所、上交所上市。(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4.妥善处置闲置资产。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按照“重组一批、破产一批、重整一批、引进一批”的要求,引导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租赁经营、破产出清,有效盘活停产半停产企业。支持停产半停产企业闲置用地再开发再利用。到2025年,实现全市“僵尸企业”、停产企业盘活重生或退出市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法院)
三、政策保障
(一)加强用地保障。实施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控制线内盘活腾出存量工业用地原则上全部用于工业发展,确需改变用途的,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易地搬迁改造的企业,原则上进入园区,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以协议出让或租赁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重新安排工业用地。推进工业用地全域整治,清理闲置工业用地,加快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和限制用地处置,提升工业用地容积率和亩均效益。积极处理工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大力推行标准地出让和“五证同发”。(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二)夯实人才支撑。持续实施“梧桐计划”“人才强企工程”,聚焦“157”产业集群,依托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引进集聚一批国际级顶尖人才、国家级战略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和市级高端人才。搭建产教融合发展新平台,采取“订单式”培养、按工种分级分类培训、企业冠名培训、“车间建在学校、课堂设到车间”等多种模式,为企业培养技能型人才。积极开展“才聚荆楚·智汇鄂州”“青年人留鄂州”“鄂才鄂用”行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局,鄂州职业大学)
(三)深化金融支持。设立鄂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支持产业发展。构建覆盖工业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供应链融资等金融产品。落实“301”(三分钟申贷、零人工干预、一秒钟放款)首贷户财政贴息政策。为重大产业项目提供“一项目一方案”金融服务,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对企业续贷需求实行快审、快批、快贷,对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合理调整还款计划,不盲目“断贷、抽贷、压贷”。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平台对工业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利用政府采购合同开展线上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实行无担保、无抵押贷款并给予20%利率优惠。加大重整企业融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经信局,市法院,人民银行鄂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州监管分局,市昌达集团)
(四)加大财税扶持力度。每年设立1亿元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补以及专精特新、单项冠军、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技术创新、两化融合、绿色制造等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奖励。落实减税降费、退税缓税和税收奖励政策,对新增年度纳税总额超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且其三年内连续正增长的,从市级专项资金中给予100万元奖励,其中奖励给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金额不少于奖励资金的50%。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以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40%以上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税务局)
(五)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建设新时代高素质企业家队伍。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举办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积极与高校合作,联合开办MBA、EMBA校外班。每年选派一批企业家到先进地区、著名企业、重点高校考察学习研修,组织一批企业家免费体检、免费疗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
(六)优化发展环境。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持续优化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的制度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完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双千”活动。设立“营商环境日”,开展“企业家日”系列活动,每年开展“工业企业管理二十强”“技术改造二十强”“科技创新二十强”“工业企业纳税二十强”评选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重大涉企政策出台前要听取相关企业意见,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快速兑现。(责任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七)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工业领域重大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将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列入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对各地工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区(含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给予激励,在要素保障上予以倾斜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附件:1.鄂州市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2.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倍增工程三年行动方案
3.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倍增工程三年行动方案
4.全市工业税收倍增工程三年行动方案
5.全市工业企业管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6.全市工业企业上市引领工程三年行动方案
7.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4日
附件1
鄂州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王玺玮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卢 辉 市委常委、副市长
邵立春 市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党组书记
成 员:
曹 晖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余盖波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恒波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范玉姣 市教育局局长
杨伟志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严建国 市财政局局长
王惠锋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如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陈祎斌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卫兵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 刚 市商务局局长
任 东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邵卫星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钟 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熊 巍 市统计局局长
秦剑涛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
金志刚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华 波 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余永红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局长
尹 峰 中国人民银行鄂州市分行行长
翁 翔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州监管分局局长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余盖波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接替人员自动接替,不再另行文。
三、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局性工作,加强战略谋划,推动重要规划、重要政策、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和重要工作落地落实,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重要事项,考核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
附件2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倍增工程三年行动方案
为加快实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倍增,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规模总量。到2025年,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2500亿元,年均产值增长率实现10%以上。
(二)产业规模。到2025年,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低碳冶金、绿色建材、农副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工业总产值突破1200亿元,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产值突破1300亿元。
(三)企业规模。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达600家,引进细分领域头部企业10家以上,培育百亿级企业5家,50亿级企业5家,10亿级企业20家。
二、重点任务
(一)突破性发展优势产业。
1.光电子信息产业。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重点发展新型显示、智能终端、集成电路等产业。新型显示方面,以三安光电、芯映光电、瑞华光电、优炜芯等企业为依托,引进芯片衬底、设计、制造、封测、印制电路板、设备等领域重点企业,研发Mini/Micro LED、紫外LED、高光效LED、车用LED等产品。通信设备方面,以富晶电子、灿光光电、光安伦、格力浦、特普生等企业为依托,引进通信芯片、传感器、光器件等领域重点企业,研发高速光电芯片/光器件/模块、超大容量超高速率光接入、高精度传感器、光交换等产品。电子材料制造方面,以长飞光纤、尚赛光电等企业为依托,引进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封装材料等领域重点企业,研发高纯石英材料、半导体材料、光电子材料等产品。消费电子方面,以弗我智能、凯业盛、彤诺电子、翊鸣电子等企业为依托,研发电子雾化、智能影音等产品。
2.生物医药(含医疗器械)。加快发展现代中药、高端化学药及原料药、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领域,培育智能健康装备、特色健康产品、新型医药流通等新兴领域。化学药方面,以唯森药业、瑞晟药业、葛店人福、浩信药业等企业为依托,引进化学新药、化学仿制药、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等领域重点企业,研发病毒感染、精神疾病、甾体激素、心脑血管疾病等药品。生物制药方面,以滨会生物等企业为依托,引进高端制剂及小品种药、疫苗抗体、基因检测、干细胞等领域研发生产企业,研发新靶点分子靶向药物、抗体药物及抗体交联药物(ADC)、蛋白及多肽药物、新型疫苗、新型细胞治疗制剂、血液制品等产品。中药方面,以武汉爱民、康源药业、瑞华制药、龙辅药业等企业为依托,引进中药制剂、新药研发等领域重点企业,研发特效中成药、保健品、中药日化品、中药保健食品等产品。医疗器械方面,以锐世影像、中部医疗等企业为依托,引进医疗影像、生物医学材料、智能监测等领域重点企业,研发PET-CT、仿生人工骨、皮肤创面修复材料、可穿戴移动医疗设备等产品。
3.高端装备产业。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重点打造激光装备、绿色船舶、智能制造装备、航空装备等具有行业发展潜力的产业集群。激光装备方面,以华工法利莱、逸飞激光、科贝激光、千瑞达等企业为依托,引进激光器、数控系统等领域重点企业,研发高端激光切割机、精密激光加工智能装备等产品。绿色船舶方面,以理工造船、鄂东船舶、三江东顺等企业为依托,研发2000载重吨以上LNG动力货船、标准化箱式电源换电货船、滨江、库湖区纯电池动力游船、公务船等产品。智能制造装备方面,以武汉科贝、华中数控、国铁轨道等企业为依托,引进伺服电机、减速器、控制器等领域重点企业,研发现代科学实验室、高档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装备、工业机器人、智能检测装备、智能物流装备等产品。航空制造方面,以新科宇航等企业为依托,引进飞机改装维修、航空器零部件等领域重点企业,研发飞机零部件制造、飞机改装、航材制造、特种飞行器、AGV智能物流车等产品。
4.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相关产业,提升能源装备制造水平。新能源方面,以鄂州电厂、万度光能、武汉华电、蓝焰生物等企业为依托,引进光能、风能、生物质能、氢能等领域重点企业,建设分布式储能、新型储能园区,构建多元化、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供应体系。新能源电池方面,以容百锂电、虹润高科、南都新能源等企业为依托,引进负极材料、隔膜材料、电芯制造、电芯装配、电池组装、电池管理系统等领域重点企业,研发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钠电池、凝聚态电池、储能电池等产品。新材料方面,以武汉拓材、镁里镁、武洲新材料等企业为依托,引进航空航天、汽车、高端装备等领域重点企业,研发高纯(超纯)金属材料、合金材料、高性能涂层涂料等产品。
(二)巩固提升传统产业。
1.低碳冶金产业。立足低碳冶金产业发展优势,加快推动绿色智慧转型,提升产业链水平。钢铁方面,以鄂钢公司、鸿泰钢铁等企业为依托,巩固螺纹钢、桥梁钢等精品建材,发展优质工业板材、高端板材等。采矿方面,以鄂州球团、程潮矿业等企业为依托,建设绿色矿山、绿色工厂。废钢加工方面,以欧冶链金、新拓金属、物源汽车等企业为依托,引进汽车拆
解等领域重点企业,建设华中地区废钢加工、配送、仓储、贸易“一体化”保供基地。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行动,推进废钢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生产、污水处理、矿渣循环利用、钢铁物流等项目建设。
2.绿色建材产业。大力发展新型装配式建筑,拓展延伸绿色建材产业链。工程管材方面,以金牛管业、顾地科技、兴欣建材等企业为依托,研发新型不锈钢流体管、大口径钢丝缠绕骨架波纹管、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高分子复合管材等产品。水泥及制品方面,以世纪新峰、华新水泥、三和管桩等企业为依托,研发水泥、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装配式建材等产品。新型建材方面,以华恒景利、华宇昌泰等企业为依托,推进钢渣、脱硫石膏等固废综合利用,发展节能环保、保温隔热、隔音防火、防水、抗震等新型建材。
3.农副产品加工。促进农业产业深度融合,延长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粮油加工方面,以华苑粮油等企业为依托,发展全谷物及杂粮健康食品,打造“峒山香米”“鄂稻贡米”等优质品牌。充分发挥三江港多式联运优势,建设辐射川渝滇地区进口粮食“散改集”绿色物流通道。水产品加工方面,以富农食品、东塔食品、盛源水产等企业为依托,巩固“鄂州武昌鱼”“梁子湖螃蟹”等品牌优势,发展精深加工鱼虾制品、风味食品、速冷食品、保健食品等。食品加工方面,以中新开维、润康肉食品、梁子湖绿色食品等企业为依托,发展肉制品、预制菜、胡柚饮料食品、航空食品等产品。饲料及添加剂方面,以老鬼生物、双胞胎饲料、海大饲料等企业为依托,研发预混饲料、新型饲料添加剂、宠物饲料等产品。
(三)培育壮大区域经济。
加快建设武汉都市圈产业集群互补链通示范区。葛店经开区对接武汉“光芯屏端网”、生物医药等万亿级产业,推进光电子信息和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大健康产业园、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全域重点发展光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激光高端装备等产业集群,到2025年,葛店经开区工业总产值突破1100亿元。鄂城区承接武汉都市圈产业转移和光谷科创大走廊建设,推进滨江新区建设,大力发展低碳冶金、智能装备制造、绿色建材、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集群,到2025年,鄂城区工业总产值突破750亿元。华容区积极推进光谷东数字经济产业园、三江港现代物流产业园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绿色船舶、农副产品加工、新型建材、纺织服装等产业集群,到2025年,华容区工业总产值突破350亿元。临空经济区依托花湖机场国际航空货运枢纽,推动智能制造和航空物流产业园、医疗健康产业园、光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培育发展飞机改装维修及零部件制造(MRO)、基因疫苗生物制药、集成电路、光通信、金刚石工具等产业集群,到2025年,临空经济区工业总产值突破280亿元。梁子湖区探索“飞地经济”模式,发展医疗器械、高端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集群,到2025年,梁子湖区工业总产值突破20亿元。
三、主要措施
(一)持续推进招商引资。严格落实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建立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新材料等产业招商专班,发挥“链主”企业头雁作用,吸引上下游配套企业落户鄂州。按照“招商引资协议中工业投资、民营投资占比均超过70%,实际投资中工业投资占比超过50%,工业投资中技改投资占比超过50%”要求,力争全市每年引进100亿元以上项目4个、30亿元以上项目20个、亿元以上项目300个,引进细分领域头部企业10家以上。(责任单位:重点产业链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以下工作均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具体落实,不再列出)
(二)持续推进技改升级。实施百企百亿技改工程,推进重点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每年实施100个以上技改项目,到2025年工业技改总投资不低于300亿元。实施数字化智能化免费诊断,建设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实现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70%,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超过80%。实施产业融合发展,运用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培育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超过150家。实施产业协同合作,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以技术、市场、人才、资金等为重点,每年开展供需对接10次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三)持续推进科技创新。聘请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专家教授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全市产业发展规划、方案、政策等提供智力支持。深化与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科学院精密测量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等高等院校合作,在新能源、生物技术、光电信息、医疗器械、国防军工等领域共建重点实验室。推进金刚石等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技术创新体系,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70%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四)持续推进企业培育。支持武汉容百、鄂州电厂等企业成长为百亿级工业企业。加快“小进规”“新进规”,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600家。梯次培育专精特新企业15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80家。培育杜肯索斯、兴欣建材、拓材科技等“金种子”“银种子”企业上市融资,新增上市企业3—5家。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巩固提升“中国药谷”“鄂州武昌鱼”等品牌价值,鼓励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对荣获市长质量奖、长江质量奖、中国质量奖的企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倍增工程,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加强督办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开展“技术改造二十强”等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强运行监测。落实“5个100”重点企业运行监测机制,加强产值、技改投资、税收、用电量、外贸等数据分析,做好重点企业生产要素保障。落实“赛马制”要求,紧扣首季开门红、半年双过半、全年冲刺等关键时序,加强重点地区运行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全市工业生产平稳有序。(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国网供电鄂州公司)
(三)加强增长点调度。建立工业增长点调度机制,每年第四季度对下一年度新增产值超过2000万元的新投产项目、产能发挥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实施清单化管理和结对包保服务,推动增长点加快发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四)加强定期通报。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定期通报各地工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地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工业稳增长。(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附件3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倍增工程三年行动方案
为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工业底盘,促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5年,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600家,其中鄂城区200家、华容区110家、梁子湖区20家、葛店经开区190家、临空经济区80家。
二、工作措施
坚持内培外引、梯度培育原则,建立健全“招引一批、投产一批、培育一批、裂变一批、盘活一批”工作机制,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倍增。
(一)招引一批。围绕“157”现代产业体系,开展产业招商。鄂城区重点引进低碳冶金、智能装备制造、绿色建材、农副产品加工等企业;华容区重点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绿色船舶、农副产品加工、新型建材、纺织服装等企业;梁子湖区重点引进医疗器械、高端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企业;葛店经开区重点引进光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激光高端装备制造等企业;临空经济区重点引进飞机改装维修及零部件制造(MRO)、基因疫苗生物制药、集成电路、光通信、金刚石工具等企业。到2025年,力争全市新增规模以上光电子信息企业30家、装备制造企业30家、新能源新材料企业10家、生物医药企业20家、农副产品加工企业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招商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以下工作均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具体落实,不再列出)
(二)投产一批。鄂城区加快推进花湖挤出模具智能制造产业园、中科智联星医疗器械及汽车电子产业园、屹润高端医疗装备等园区和项目建设;华容区加快推进智慧水系统研发生产基地、拓尔奇高端电子装备、合众自动化设备及精密电子等项目建设;梁子湖区加快鄂州精密测量创新中心项目建设;葛店经开区加快推进长飞高纯石英基地、博进生物、小铂生物医药、永朝病理诊断仪研发及生产基地等项目建设;临空经济区加快推进度边电子精密制造、英弗曼纳米科技、新科宇航等项目建设,全力实现“签约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进规”。(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三)培育一批。全面开展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摸底筛选,将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中小微企业作为培育对象,建立重点培育企业库。市、区、乡(镇、街)三级动态监测培育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并提供精准服务,支持企业快速成长。对即将或已达到纳统条件的企业,各地实行上门服务、现场辅导,做到应统尽统。(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
(四)裂变一批。巩固提升鄂钢生态圈,裂变形成一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支持三安光电、容百锂电、华工法利莱、人福药业等龙头企业加强产业链横向合作、垂直整合,通过增资扩规、以商招商等方式延伸产业链条,孵化新项目、新企业。巩固“鄂州武昌鱼”品牌优势,支持中新开维、富农食品等企业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开发肉制品、预制菜、航空食品、精品水产、风味食品等。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推动主辅业务剥离细分,促进企业集团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盘活一批。支持有产能扩张需求的企业,对有出售意愿的停产半停产企业实施兼并重组。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租赁停产半停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和生产设备。引导停产半停产企业调整产业发展方向,实施技改升级,实现转产经营。支持停产半停产企业以市场换技术、以资产换资金,加强与优质企业合作,提升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法院)
三、支持政策
(一)提升进规奖励标准。对首次进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首次复进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鼓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配套资金,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
(二)支持企业技改升级。对首次进规工业企业3年内实施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补助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单个企业年度补助增加总额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三)鼓励专精特新发展。落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奖补资金,对期满三年通过复核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奖励。对荣获湖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奖补20万元,鼓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配套资金,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四)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加强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保障,优先满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需求,强化重点企业电力调度,积极探索发展分布式储能设施,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用能、用水等指标优先用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组织缺工企业开展专项招聘对接活动,对用工大户开设订单式培训班,在市内职业技术学院开办订单式专业。对企业在职校开设定向培养班予以补助。围绕企业的原材料供应、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开发金融产品,满足企业低成本融资需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保障重点培育库企业、新进规企业的融资需求。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帮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税务局,市城控集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倍增工程,协调解决企业进规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责任单位: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各区(含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下同)要加强调研摸底,细化工作措施,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加强企业帮扶。各区要加强对存在退规风险的工业企业监测力度,及时掌握企业动态。结合“双千”等帮扶活动,及时解决企业实际难题。(责任单位:市“双千”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各区年度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纳入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对已出台的涉及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的政策文件,如有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附件4
全市工业税收倍增工程三年行动方案
为加快实现工业税收倍增,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总体税收目标。到2025年,全市工业税收达到50亿元(含新增减税退税缓税),年均增长20.2%以上。
(二)重点行业税收目标。到2025年,采矿业实现税收5.5亿元,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实现税收4亿元,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实现税收8.5亿元,医药制造业实现税收4.5亿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实现税收4亿元,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实现税收7.5亿元,金属制品业实现税收1.5亿元,专用设备制造业实现税收2.5亿元,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实现税收5亿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实现税收3亿元。
(三)主体税种税收目标。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值税29亿元,企业所得税12亿元,个人所得税1.8亿元,房产税2.3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3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传统税源。推动钢铁、建材、采矿、电力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落实技改补助、减税退税缓税等政策,加快传统产业智能化升级、绿色化改造、数字化赋能,支持传统产业创新产品、创新工艺、创新模式,促进传统产业横向拓展、纵向延伸,有效提升传统产业的经营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不断夯实传统产业税源基础,实现税收稳定增长。到2025年,传统产业税收达到25.5亿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税务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以下工作均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具体落实,不再列出)
(二)培育新兴税源。加快构建“157”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引进和发展光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工业经济战略性转型和整体性重塑。重点招引头部企业和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项目,通过以商招商方式补链延链强链,不断提升产业的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税收达到20.5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招商中心)
(三)发展优势税源。大力发展工业总部经济,吸引总部或二级以上区域性总部企业落户鄂州,充分发挥总部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带动效应和主导作用。开展纳税辅导、约谈和税收筹划,分类制定总部企业和分支机构增量税收奖励政策,争取在跨区域税收利益分配中占据更大主动权。到2025年,工业总部经济税收达到1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税务局,市招商中心)
(四)壮大重点税源。加大重点税源建设力度,通过引入一批、投产一批、培育一批企业,形成多点支撑的税源格局。到2025年,引入纳税亿元以上工业企业4家(鄂城区、华容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各1家),培育新增税收亿元以上工业企业4家(鄂城区、华容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各1家);引入纳税5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9家(鄂城区、华容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各2家,梁子湖区1家),培育新增税收5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9家(鄂城区、华容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各2家,梁子湖区1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税务局,市招商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实施税源建设考核。将工业税源建设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区(含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下同),并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督促各地抓紧抓实工业税源建设,为工业税收增长奠定坚实基础。各区各市直相关部门要为工业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全力扶持工业经济发展壮大。开展“工业企业纳税二十强”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严格税收效益约束。建立税收效益评价体系,综合亩产税收、万元产值税收等数据综合评价税收效益,形成指引工业经济发展的刚性约束。对现有工业企业开展税收效益评价,逐步推动税收效益不达标且不符合鄂州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转型升级。强化招商引资项目的税收效益评价,事前在协议中加入税收效益保障条款,事后全程跟踪项目开工、人员招聘、生产销售等工作进度,履行招商引资协议条款。(责任单位: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强化税收征管措施。建立政府主导、税务主责、相关部门参与的税收共治机制,推进常态化数据共享和跨部门协同监管,打造良好协税护税环境。建立工业税收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分析工业税收增减因素,研判工业税收走势,查找工业税收征管薄弱环节,研究部署推进工业税收增长的措施办法,不断提高工业税收征管的预见性和精准度。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全方位提高税务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统计局)
附件5
全市工业企业管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为建立一流企业,增强企业竞争力,不断完善企业管理体系,增强企业管理能力,筑牢发展底线,打造新时代企业家队伍,全面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推动全市工业企业现代化管理理念更加先进,组织架构科学合理,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数字应用更加成熟,安全环保能力提升,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人才队伍不断优化,财务运行安全平稳,文化底蕴持续提升。到202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百元营业收入管理费用持续下降,打造管理“标杆企业”100家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提升组织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建立目标明确、边界清晰、权责对等、结构精简、运行高效的组织体系。
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完善现代产权制度,建立更加清晰、多元、合理的产权结构。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各级管理职权,推进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加强决策监督。
加强战略引领。提振企业后疫情时代发展信心,围绕国家战略和提升企业竞争力要求,引导企业设立战略管理部门,实施扁平化、专业化、协同化、信息化、品牌化的战略举措。指导企业优化各类优势资源向主责主业集中,打造1-2个拳头产品和主流品牌。
开展常态化管理诊断。围绕企业管理系统指标体系,分区域、分行业每年开展1-2次管理诊断活动,实施清单式管理、销号式整改,形成“企业内部自诊常态有序、政府外部送诊适时深入”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政府国资委、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以下工作均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具体落实,不再列出)
(二)提升创新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建立产品研发、项目管理、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管理体系。
健全创新体系。推动企业建立自主创新体系,把创新驱动纳入企业总体发展战略,组建创新团队和科研部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维权援助和指导服务,增设市级专利配套奖励。到2025年,力争全市发明专利万人比达12件。
深化产学研合作。深入实施“名校名院名所”工程,巩固提升市校合作成果。常态化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对认定为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实现成果转化并形成产业化的企业,依照合同实际支付金额按比例给予补助。
加强人才引进。开展“千名人才聚企业·筑梦鄂州创未来”大规模集中招才行动,年均为企业引进1000名左右紧缺急需人才。从科研院所引进“科技副总”30人以上,推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需求研发、关键技术突破。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70%以上。(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
(三)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建立系统高效、灵活实用、安全稳定的数字化管理体系。
系统推进两化融合。统筹推进数字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全覆盖,建设大数据中心和工业大脑。突出数字应用,打造5—10家数字化应用场景。加快数字化改造,培育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30家以上、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150家以上。
规范信息管理系统。推广管理软件应用,遴选2—3家优质管理软件公司,开展培训服务,帮助企业实现财务、人力资源、合同管理无纸化运作。到2025年,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70%,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超过80%。
强化管理数据记录、分析和运用。各地加强企业管理指标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建立企业管理数据库。开展管理评价,设立企业管理奖补资金,用于奖励“标杆企业”“进步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四)提升安全环保水平。督促企业建立制度完善、责任明确、落实有力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
强化企业安全环保战略思维。推动企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守牢安全环保发展底线。督促企业将安全环保制度化、目标化,坚决杜绝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和突发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健全企业安全环保责任体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全员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环保奖惩,把个人安全环保责任落实情况与履职评定、岗位晋升、薪资奖补直接挂钩。
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环保落实。严格落实事前审批制度,依规办理安评、环评手续,督促企业按批件要求建设到位。组织安全环保培训,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覆盖。开展常态化安全环保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推动质量体系贯标。分行业开展质量体系培训,推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质量体系贯标逐步全覆盖。全面普及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推动电子电气行业开展QC08000有害物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行业开展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医疗器械行业开展ISO13485管理体系认证,汽车相关行业开展IATF16949管理体系认证。
培育标准制定企业。支持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先进团体标准制(修)订,推动食品药品、金刚石等行业检测检验中心建设。
推进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广首席质量官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首席质量官的领导作用、智囊作用和纽带作用。力争每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首席质量官覆盖率提升20%以上,食品、药品企业和特种设备领域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六)提升人力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建立规范统一、重点突出的人才管理体系。
实施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拓展企业人才引进渠道,推进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市场化用工制度。鼓励引入职业经理人,组建卓越的经营管理团队。
健全薪酬分配激励机制。推动企业建立规范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科学统筹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探索分层级的激励制度,企业管理人员实施增量分享激励,技术岗位实施项目贡献奖励,基层人员实施特殊岗位补贴,全面激活企业员工活力动力。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探索设立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共享中心,推动形成可复制的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和组织人才发展培育体系。以创新型、专业化人才为重点,每年按照员工总数的5%储备和培育一批人才,优化人才成长路径和队伍结构,有序提升人才队伍素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人社局)
(七)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企业财务管理体系。
规范企业财务办公制度。引导企业使用规范的财务办公软件,推动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成本核算、预算管理、会计报告考核、利润分配等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到202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范财务办公软件使用率达90%以上。
推动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分区开展财务预算管理专题培训,帮助企业厘清财务管理和计划管理的关系,激发企业财务管理的主动性和有效性。推动企业财务控制的重点向预算转移,提升财务风险管控和预警能力。到202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预算培训实现全覆盖。
强化企业财会队伍建设。引入财会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完善财会岗位的进出机制,打造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的财会队伍。每年组织开展财会人员专场招聘会,为企业引进专业性好、政策水平高和职业道德优的财会人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
(八)提升文化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建立员工归属感强、社会认可度高、行业引领性好的文化管理体系。
强化企业党建引领。每年从全市“两优一先”中选派企业党建指导员,指导企业强化阵地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党员队伍,开展党建活动,悉心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氛围。
培养企业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救助救援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彰显企业责任担当。
树立先进企业典型。弘扬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挖掘企业创新创业故事,树立企业文化品牌。每年宣传一批家国情怀深、责任意识强、管理水平高、行业影响力大的企业家和工匠。每年开展“工业企业管理二十强”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工业企业管理提升工作,各成员单位和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推动企业管理提升各项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相关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保障企业管理提升过程中的技术、资金、人才、数据需求,实现政策精准投放。(责任单位: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强化管理评价。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管理评价,对管理评价为“标杆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管理评价为“进步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附件6
全市工业企业上市引领工程三年行动方案
为加快推进工业企业上市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以专精特新企业为重点,到2025年,储备15—25家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其中:生物医药企业11家,新材料企业6家,光电子企业3家,数字经济企业2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企业2家,高端装备企业1家),实现3-5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争取3—5家企业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或境外主要交易所上市。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培训,树立上市理念。
坚持广泛宣传与沟通交流相结合、专题培训与外出考察相结合、业务指导与解决难题相结合,引导企业学习、了解、利用资本市场,有效解决企业“不愿上市”“不敢上市”“不会上市”的问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深入宣传资本市场理论知识、政策动态、运作技巧和典型案例等。每年至少举办2次企业上市业务培训活动,分批次组织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主要负责人赴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或市内外优质上市公司学习考察,组织企业参加省内外各项资本市场知识培训,增强企业上市信心。(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以下工作均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具体落实,不再列出)
(二)开展调查摸底,充实上市资源。
每年年初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市意愿进行调查摸底,筛选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盈利能力较强、科技含量较高、成长性较好、有上市意愿的企业,完善全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经信局)
(三)强化分类指导,加快上市步伐。
对列入全市重点的上市后备企业,根据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同特点和要求,结合企业状况和发展战略需要,实行分类指导,形成企业上市发展梯队。对初具上市条件的企业,指导企业搭建内部上市工作专班,帮助引荐优质中介机构,加快启动上市工作进程。对已与中介机构正式签约并实质启动上市工作的企业,指导企业与中介机构共同制定上市工作计划和股改方案,做好改制工作,对照发行上市要求梳理问题清单,针对问题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对已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加强与湖北证监局和参与辅导中介机构的沟通对接,提高辅导工作质量,抓紧制作申报材料,精心安排材料上报的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四)积极搭建平台,筑牢上市基础。
常态化开展股权融资对接和路演活动,每年2次以上。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机构参与”的方式,促进各类基金公司、创投机构、证券投行、中介机构与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交流合作。每年收集、更新全国知名风投、创投、保荐以及中介机构的资料信息,推动企业与各机构实现信息共享。加强与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联系,定期向湖北证监局汇报上市进展情况,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提高企业上市成功率。(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昌达集团)
(五)全力优化服务,强化上市保障。
建立市级领导包保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机制,为企业上市提供全流程“店小二”服务。对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到的权证过户、项目立项、用地保障、安全消防、工商登记、税务、环保、社保、公积金等问题,主动上门指导服务,设立“绿色通道”,做到监管到位、指导到位、扶持到位。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反映的问题,实行“限时销号制”,有效推进企业上市进程。(责任单位:市资本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市资本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企业上市日常工作,研究解决企业改制上市以及上市公司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二)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加强与证券中介机构协同配合,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业绩突出的证券中介机构,优先向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宣传、推荐。相关部门和机构积极配合中介机构依法依规履职,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有关信息。支持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中介机构等开展系列资本市场培训。
(三)强化政策扶持。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对企业上市予以奖励,激励企业上市积极性、主动性,为拟上市企业提供全程跟踪服务。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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