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8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鄂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三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第二部分部署了主要任务,第三部分提出了保障措施。
一、出台背景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迅速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细化方案。2021年4月10日,我市组织收听收看全省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常务副市长李忠禄和副市长薛四清、岳劲参加会议,并对我市贯彻落实“清、减、降”工作进行部署。
《实施方案》是落实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市政府领导在我市贯彻落实“清、减、降”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强调,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形成行动自觉;要加强横向联系、纵向沟通,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务求行动取得实效。
《实施方案》是回应市场主体和群众呼声的有力举措。当前,我市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承诺时限与先进地区还有不小差距,13个“一事联办”事项,部门之间配合不顺畅;“文件打架”,过期文件继续执行等问题时有发生;隐形的和不合理的涉企收费项目还未彻底清除;这些群众“急、难、愁、盼”的关切问题,亟须重点突破,大刀阔斧的改革。
二、主要任务
(一)“清文件,优化制度供给”专项行动。分为4个阶段工作任务:一是全面梳理,逐件清理,将1986年至2020年期间政府各类文件梳理筛选甄别清楚,由起草单位提出清理意见;二是严格审查,形成结果,由律师团队对清理意见进行审查论证;三是提请审议,公开结果,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公布。四是工作任务覆盖到市级以下,即明确各区、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乡镇、街道、市直部门的文件清理工作按市委相应文件执行。
(二)“减审批,推进流程再造”专项行动。分为4项任务:一是进一步减审批时限,对标全国先进做法,进一步压缩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承诺时限,除工程建设、施工工程或其它须现场核验的外,办理时限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尽量压缩至2个小时内,简易事项立等立办。提出运用“超时默认、自动用印”智能手段,倒逼实现“零超时”;二是进一步减少审批流程,巩固我市13项“一事联办”事项工作成效,新增10项“一事联办”事项的复制推广工作,对照全省100项“一事联办”事项推荐清单,结合实际上线6项以上地方特色事项;三是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推进PC端、移动端、窗口服务端、自助服务端融合,部门办事平台与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全面对接,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全面推行鄂州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四是进一步减跑动次数,加快全市“智慧政务”建设,积极构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
(三)“降收费,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专项行动。包括9项任务:一是动态更新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二是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动,切实减轻行业协会商会会员负担;三是推广湖北省“网上中介超市”,通过竞争选择技术服务机构;四是开展银行保险机构涉企违规收费自查整治;五是允许所有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逐步开展电力市场化业务;六是开展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七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跟踪各地、相关部门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八是落实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2021年平均再降费10%的要求;九是根据疫情影响程度,鼓励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收集群众意见。此次“清、减、降”行动评价的主体是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因此各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收集企业和群众的反馈意见。
(二)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清、减、降”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清文件”“减审批““降收费”三个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优化办),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清文件”“减审批”“降收费”工作专班分别设在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经信局,负责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制定详细方案,狠抓落地落实。三个工作专班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各个专项行动,督促各部门抓好落实。市优化办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全市营商环境督查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统筹迎接全省专项行动督查;对行动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提交电视问效和提请问责。
来源:招商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