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支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促进全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价值链高端延伸和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结合荆州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企业专业化发展。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分改子”〔在外地注册、荆州经营的大企业分公司改设为子公司(含新设立子公司),营业收入达到规模企业标准并进规入库的〕、“主辅分离”(对制造业企业剥离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营销贸易、商务咨询、人力资源、物流、后勤保障等内设机构,成立独立法人资质的服务业企业并进规入库的)、“事转企”(对事业单位全面完成改制转企,依法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并进规入库的)和通过招商引资新引进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并进规入库的,除享受首次进规入库奖励之外,由市级服务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研究后按照规定给予支持,支持时间自投产之年计算。对于“分改子”、“主辅分离”、“事转企”的单位,其住所与原场所一致的,办理登记注册时可免予提交企业住所证明材料,原单位取得的安评、环评、消防等前置许可在有效期范围内,可先行办理转企登记,再办理前置许可的换发手续并报企业登记机关备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经开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荆州经开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推动企业进规入库。对首次进规入库的规上服务业企业,按照行业类别分别给予奖励。对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现代物流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行业首次进规入库的企业,比照当地工业进规标准,由受益地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现代商贸服务业、现代生活服务业、现代公共服务业等行业首次进规入库的企业,比照当地商贸进限标准,由受益地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三、提升企业增量贡献。对年度营业收入排名在全市行业前20%,且同比增速达到20%的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其他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企业(不含当年进规入库企业,每个行业中选取前三家),授予“年度荆州市服务业突出贡献企业”称号,对获评企业提供融资便利,优先支持纳入银企对接扶持范围,帮助提高融资获得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四、支持企业提档升级。对当年新评定的全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当年新纳入全省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的服务业示范重大项目,给予项目建设企业一次性奖励,所涉奖励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五、加快产业集聚发展。对当年新评定的省级及以上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400万元,所涉奖励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六、支持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每年组织市内优秀规上服务业企业家代表、省级及以上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管理机构负责人赴发达地区进行培训或考察交流,优先推荐参加省、市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七、关心关爱服务业企业家。对当年获评“年度荆州市服务业突出贡献企业”、全市营收20强和税收20强规上服务业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本年度内,可在荆州沙市机场享受贵宾通道服务,在定点医院享受门诊、住院、体检等就医绿色通道服务,其子女就读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时,教育部门予以优先协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税务局)
八、开展双联双助精准服务。由市、县(区)两级服务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对规上服务业企业实行联系包保,重点规上服务业企业由市、县(区)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包保,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助力企业做强做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其他有关单位)
九、支持服务业新业态发展。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全市服务业新业态评选,支持新经济、新模式、新领域、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等新兴服务业发展,对相关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服务业专项资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十、激发地方发展动力。对获得全省服务业发展评估优秀等次的县(市、区),符合条件的政府分管领导或服务业主管部门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优先评为优秀等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
本政策自2024年5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8〕32号)同时废止。同一事项符合上级和本级多项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兑现。新增入库享受补贴的企业原则上两年内不得退库,经认定退库的,由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督促注册地政府收回奖补资金。各地可结合实际,参照制定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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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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