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当前,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疫后重振的民生保卫战、经济发展战又已开始。党中央对湖北和武汉厚爱如山,对湖北人民和武汉人民亲切关怀,制定了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的支持政策。刚刚召开的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进一步强调了加快推动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要求。为更好科技创新的乘法效应,用好用足国家支持政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省政府要求省科技厅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若干措施》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印发实施。
二、文件的主要特点
《若干措施》着眼当前经济恢复发展的需要,以应用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为着力点,着力推动企业、产业、园区的加快发展,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立足当前,兼顾长远。《若干措施》的重心是解决当前科技型企业面临的困难,提出短期能见效、带动作用明显的措施。对中小微企业,重在输血帮扶脱困;对行业骨干企业,重在提升创新能力强化造血功能。同时,结合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长远考虑,统筹谋划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高新区发展等重点工作,增强经济持续发展的原动力。
二是多方聚力,深挖潜力。充分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启恢复”时期的特殊困难,用足用好政府与市场的两种手段、两种资源。对上,对接国家部委政策以及支持湖北的一揽子计划,努力争取更多项目、资金落户我省。对内,积极筹措省级科技创新资金,扶优扶强。
三是聚焦问题,重点突破。紧紧围绕科技型企业面临的现实问题,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推动项目、人才、资金等创新资源向企业流动,加快新技术新成果转化应用,发挥科技创新稳增长的促进作用。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22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强化创新项目带动,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积极对接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计划、“百城百园”计划,大力争取国家创新项目落地;围绕新一代人工智能等重大领域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实施科技项目揭榜制;谋划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现有设施功能,在光谷科学岛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
二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科技企业做大做强。发挥政府引导推动作用,助力企业开拓市场;为企业降本减负,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快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促进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大信贷纾困,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增值增信和金融服务;通过加大政府采购力度,促进新产品推广应用,拓展企业发展的市场空间。
三是强化产业协同创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加快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建强一批产业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做大做强光电子信息产业,支持生物与健康产业创新发展,培育壮大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全面推动高新区提档升级。
四是强化科技服务对接,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提升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服务功能,推进湖北技术交易大市场建设,建立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加快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业化、市场化发展。探索“校区+园区+社区”联动创新创业模式,加快大学科技园发展,推动高校联园区、院系进企业、创业到社区。
五是强化人才评价机制,引导科技人才服务经济发展。支持企业引育高层次人才,实施“楚才引领计划”;建立“楚才卡”制度,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综合服务。开展“万名人才服务基层行动”,选派“科技专员”“科技副总”,加大对科技人员的政策激励,引导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创新发展。
六是强化创新政策落实,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效能。赋予科研经费使用更大自主权,进一步给科研经费管理“松绑”,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实行科技服务事项“一网通办”,集成“政策工具包”向企业推送,并协调推动落实。
为推动《若干措施》各项政策落实落细,我们建立了督办落实机制,按照“一事项一部门管理”牵头负责的原则,对每一条政策都明确了负责抓统筹落实的牵头部门,省科技厅总体牵头督办;同时我们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牵头负责的处室;每月督办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落实过程中的问题。目前,省科技厅已经开展了一系列落实行动。如:已对接争取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资金1.1亿元、“百城百园”计划7800万元等项目资金,配合科技部开展“蓝色粮仓科技创新”专项助力湖北渔业发展行动;启动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发布84个重点项目、拟资助金额1.68亿元。同时,组织开展“联百校、转千果”科惠行动2020高校科技成果云推介活动,在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举办两次专场,共有67项科技成果被199家单位认领,意向成交额达到3.89亿元。
来源:招商网络